【國資監管】中國青年報:專家把脈會診國企化解法律風險
【國資監管】中國青年報:專家把脈會診國企化解法律風險
發布時間:2015-01-15 信息來源:
日前,一項《2014中國上市公司法律風險指數報告》的發布引起廣泛關注。經過對2507家上市公司2013年的法律風險指數進行測評發現,和2012年相比,2013年行業法律風險狀況變化不大,金融保險業法律風險指數最高,其次是紡織服裝皮毛制造業,而信息技術業和傳播與文化產業的法律風險指數最低。
法律風險指數如同為企業做“體檢”,對企業存在的經營、市場等風險及時預警。如何看待國企改革的法律風險?企業如何有效化解法律風險?有關專家、企業界及法律人士共同為國企化解法律風險進行把脈會診。
國企改革本身就是變法
當下,國企改革正在積極穩步推進。國資委研究中心副主任彭建國最近比較忙,到處講解國企改革的話題。他認為,國企改革本身就是變法,要改革一些法律制度就會產生變化。更重要的是,國企改革得依法改革,于法有據,因此,國有企業改革與法律風險防范的關系非常重要。
“改革要運用法治思維,因為改革要有底線、有紅線,這些需要頂層設計來規定,如混和所有制改革是重中之重,作為壟斷行業是先破壟斷再混改,還是通過破壟斷再混改,都值得審慎細致研究,不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彭建國強調,“容錯不容罪,犯錯可以不能犯罪,錯和罪的邊界就在于法律規定的程序、政策規定的界限不能過。”
彭建國分析,新一輪國企改革是要以問題為導向,現在國有企業最大的問題就是機制不活,要通過改革把機制搞活,改革方向包括三個重點方面:堅持基本經濟制度,這是憲法規定的,依法改革,依法治國最重要的就是依據憲法;其二是“兩個毫不動搖”,國有經濟和民營經濟都要發展;三是增強國有經濟的活力、控制力和影響力。
中國中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秘書于騰群認為,經濟新常態對企業法律風險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在經濟新常態下,企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的任務將更重,提質增效和保增長的壓力將更大。“除企業改革發展所伴生的傳統風險依然存在外,各類隱性風險也將逐步顯性化,比如錯綜復雜的重組整合的風險,混和所有制的法律風險,和誰混,混到什么程度,在這個問題上一定要有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這個底線和紅線就是國家法律和法規。”
創新型企業法律風險防控面臨挑戰
阿里巴巴(中國)有限公司法務副總裁俞思瑛的到來,令與會者頗為期待,大家都想看看這家不久前在美國高調上市的企業,如何管控淘寶網店上售賣假貨等法律風險,“畢竟美國的市場監管是十分嚴厲的。”北京同仁堂集團公司法律事務部副部長肖碧南說。
俞思瑛毫不諱言地說,聽到發布的上市公司法律風險指數,如果把各個數據采集起來分析一下,我們這樣的公司可能比哪家都高,可以說是法律風險最高的企業。“創新型企業天然就有這樣的問題,是游走在法律風險和市場創新邊緣的。”
俞思瑛舉了兩個例子,比如企業登記管理條例要求從事經營活動必須辦營業執照,但淘寶從2003年到現在十幾年過去了這個問題還沒解決。其二,阿里巴巴支付寶從2004年開始就有了,最終第三方支付清算管理辦法到2012年才出來,也差不多延宕了10年之久。
法律總是滯后于市場和創新的,在這樣的創新型企業中如何做法律風險管理,俞思瑛提到以公司內部合伙人制度作為突破口所推進的改革創新,“這個制度最重要的目的是解決職業經理人在管理這家公司時,如何能夠使其產生主人翁意識,這是一個最本質的原因。”
在阿里巴巴,無論對法務部還是業務部門,首先要有去實現客戶價值的愿景和能力,俞思瑛總結說,“即便是法律服務,也不僅僅是風險管理,更大程度上是能夠為企業創造價值的所為。”
大唐電信作為一家高科技企業,知識產權成為企業核心科技密碼,由此引發的法律沖突和風險表現得尤為突出。大唐電信產業控股有限公司副總裁李永華對經歷的一樁樁知識產權訴訟感慨尤深,“知識產權的訴訟跟合同訴訟不太一樣,一旦敗訴就意味著所有涉及的侵權產品都不能在國內外銷售,這對企業是滅頂之災,有些企業由盛到衰的教訓不少。”
“中國的企業在走出國門的國際化過程中,必然要經歷一些風險,沒有風險挑戰的企業就不會成為一個優秀的企業。”李永華支招道:“中國企業在高科技領域中遭到國外巨頭知識產權挑戰時,千萬不要覺得天塌下來了,這證明你的能力、產品和市場得到認可,一定要勇敢地去應對。”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失誤的惟一機會是“認錯”
中國國際航空集團公司總法律顧問聶穎開玩笑說,對于知識產權,“我原來以為中鐵是一個低端企業,后來跑到那里一看,紅著臉就回來了,原來科技含量不比國航低端。”
作為中國中鐵這家大型央企的董事會秘書,于騰群聞聽一笑,他一言以蔽之:法律風險管理是企業核心競爭力。
中國中鐵是全世界最大從事基礎設施建設的公司之一,主要業務是基礎設施建設包括高鐵、地鐵、公路等,目前由中國中鐵負責運營的高速公路超過一千公里。于騰直言中鐵所面臨的法律風險挑戰:公司業態多、管理鏈條長,除了搞基礎設施建設還有房地產開發、礦產資源、投資,管理難——公司有30萬員工和200萬臨時工。同時,中國中鐵在全球60多個國家和地區都有業務和項目。
“此外還有國際化的經營風險,包括社會輿情風險,企業發展泡沫化風險等,警報聲將不絕于耳,企業對于風險防范的需求比任何一個時期都更加迫切,這都成為中國中鐵法律風險防范所面臨的嚴峻挑戰。”
法律究竟能不能創造價值?作為公司法律業務總管,于騰群的回答是肯定的。他認為,法律風險管理是企業有效防范風險、控制風險、解決風險的一種管理能力,是區別于傳統競爭力的軟實力,其對企業的發展和價值貢獻往往通過避免或減少損失,維護合法權益,爭取利益最大化等方式體現出來。
于騰群的深切體會是:企業的并購重組、財務管理、投融資、市場運營、產品研發等無一不存在法律風險,無一不需要法律風險的管理,如果管控不好會給企業帶來巨額損失或滅頂之災,從這個意義上而言,法律風險管理就是企業發展的“壓艙石”。
“上市公司尤其存在法律的不可逆性,即在上市公司當中一旦發生法律后果是不可逆轉的,沒有試錯的機會,信息披露一旦公布出去就會馬上產生法律后果,監管部門唯一給你的機會就是認錯。”于騰群說,對于上市公司存在的特定法律風險,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關聯交易、內幕交易和操縱股價、欺詐發行股票和上市公司退市等法律風險,尤其需要完備成熟的制度規范。
中國政法大學企業法務管理研究中心主任葉小忠認為,企業法務者除了在一些具體操作層面上,如合同怎么簽、怎么審,官司怎么打,知識產權怎么保護之外,要跳出具體的法律事務,從企業整體戰略和管理層面去思考法律功能和作用,這對化解企業法律風險、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尤為重要。(本文章摘自12月29日《中國青年報》,作者系崔麗 白金蕾)